扶養費計算標準-非扶養者收入的確認方法
法務法人 時雨
文 / 法務法人時雨 柳承昊韓國律師
當夫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況下離婚,必須對子女的扶養與扶養費支付達成協議。
若無法達成協議,則由法院判決決定扶養權與扶養費的金額。
基本上,扶養費是根據雙方合計所得級距與子女年齡來決定,相關標準可參考首爾家庭法院所發布的標準扶養費計算基準表。
若非扶養方是自由業者、失業者,或其每月收入與財產狀況遭到刻意隱匿或虛報時,需透過合法程序確認其實際收入。
因此,本篇文章將為您介紹:
- 扶養費的計算基準
- 如何確認非扶養方的收入資料
扶養費計算的基本原則
扶養費的基本原則,是要讓子女即使在父母離婚後,也能維持與婚姻期間相似的生活環境。
即便父母當前沒有收入,仍須共同負擔最低程度的子女養育費。
實務上,經常以首爾家庭法院提出的「標準養育費計算基準表」作為計算扶養費的實際參考依據。
此表所列的父母合計收入為稅前總收入,包含:
- 薪資收入
- 營業收入
- 不動產租賃收入
- 利息收入
- 政府補助金
- 退職金等
除了標準養育費外,還會參考以下因素進行調整(費用酌加減項目):
- 父母的財產狀況(加或減)
- 子女的居住地(都市酌加,農村酌減)
- 子女人數(1人酌加,3人以上酌減)
- 高額醫療費用
- 高額教育費(經父母合意或為子女最佳利益時)
- 非同住方的債務清算(如正在進行更生程序時可減少,結束後可回補)
※2021年度扶養費計算基準表(首爾家庭法院 2021. 12. 22. 發布, 2022. 3. 1. 施行)
以下計算標準係以父母所得總計及扶養2名子女為基準計算。

如何確認非同住方的收入資料
若為受薪者:以扣繳憑單上的收入金額為準。
若為自營業者:因收入不穩定,通常以年平均收入為基準,透過法院的事實調查或文件提交命令,向稅務機關查詢其所得稅繳納紀錄。
另一方式則可依婚姻期間每月支付的家庭生活費,推算至少有該等收入作為養育費標準。
若為個人業者:收入容易低報,因此可同時向法院申請金融交易資料提交命令,確認其實際帳戶收入狀況。
扶養費決定後是否可請求調整
(增加或減少)?
一般而言,扶養費的計算會綜合考量子女年齡、父母收入、居住地區、物價上漲等因素,因此即便經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決定,也可以因具體原因而申請增加或減少。
實務上通常會以「子女升學(如進入高中、大學)」等為基準,每三年可申請一次增加,但若有明確合意,則短期內重新申請調整將不容易被法院接受。
因此,在進行協議或法院審理時,應盡可能確認非同住方的詳細收入資料,以利扶養費合理計算。
若在扶養費訴訟中,日後發現非同住方有未申報的財產或收入顯著增加的情況,也可作為再調整(追加請求)的理由。
離婚訴訟過程中扶養費是一個經常被提及並且雙方激烈爭執的內容,正確瞭解並掌握非扶養方的財產及收入為重要關鍵。
因此,尋求法律專家的建議是最安全且最有效的方法。
本所已曾經協助多起國際離婚案件,並成功為外國當事人爭取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,如有需要,歡迎隨時聯繫並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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